太平洋岛国论坛
【成立日期】太平洋岛国论坛(Pacific Islands Forum)1971年8月5~7日,斐济、萨摩亚、汤加、瑙鲁、库克群岛、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惠灵顿召开南太平洋七方会议,正式成立“南太平洋论坛”,并决定此后每年召开一次会议。2000年10月,论坛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论坛”。
【宗 旨】 加强论坛成员间在贸易、经济发展、航空、海运、电讯、能源、旅游、教育等领域及其他共同关心问题上的合作和协调。近年来,论坛加强了在政治、安全等领域的对外政策协调与区域合作。
【成 员】 18个成员:澳大利亚、新西兰、斐济、萨摩亚、汤加、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马绍尔群岛、帕劳、库克群岛、纽埃、法属波利尼西亚、法属新喀里多尼亚。12个特别观察员:瓦利斯和富图纳、英联邦、联合国、亚洲开发银行、中西太平洋渔业委员会、世界银行、非加太集团、美属萨摩亚、关岛、北马里亚纳自由联邦、东帝汶、国际移民组织。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梅格·泰勒(MegTaylor,巴布亚新几内亚人),2014年8月当选,2017年9月连任。副秘书长克里斯蒂尔·普拉特(Cristelle Pratt,新西兰人)。
【总 部】 论坛秘书处设在斐济首都苏瓦。网址:www.forumsec.org.fj。
首届太平洋岛国发展论坛会议在斐济举行
【组织机构】 1972年建立常设机构——南太经济合作局(SPEC),1988年改称“南太论坛秘书处”。设论坛秘书长,由论坛成员国政府代表投票产生,对论坛成员国负责;设副秘书长,系合同聘用,协助秘书长工作。下设政治、国际和法律事务司、贸易和投资司、发展和经济政策司、协同服务司(行政),各司设司长。论坛秘书处总部共有约120名官员和职工。在悉尼、奥克兰设有贸易与投资专员署,在东京设有太平洋岛屿中心,2002年在北京开设驻华贸易代表处(2012年更名为“太平洋岛国论坛驻华贸易与投资专员署”),2003年底在日内瓦设立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处。
论坛秘书处和8个相对独立的机构组成太平洋地区组织理事会(CROP),由论坛秘书长担任主席。这8个组织为:论坛渔业局(FFA)、斐济医学院(FSchM)、太平洋岛屿发展署(PIDP)、太平洋电能协会(PPA)、太平洋区域环境规划署(SPREP)、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SPC)、南太平洋旅游组织(SPTO)、南太平洋大学(USP)。2004年太平洋岛国论坛首脑会议通过决议,决定对地区组织进行机构重组。2006年,论坛首脑会议审议通过了《改革地区机制框架报告》,为地区组织机构重组描绘了“路线图”。根据论坛有关决议和《报告》,地区组织将整合为3大类,分别是政治政策类、技术服务类和教育培训类。
【中国同太平洋岛国论坛的关系】
1988年2月,中国驻斐济大使徐明远应邀参加论坛地区机构协调委员会在苏瓦召开的关于建立对话关系的讨论会。
1990年起,中国连续29次派政府代表出席对话会,加强了中国同论坛及其成员国的合作关系。
2000年10月,中国政府捐资设立中国-论坛合作基金,用于促进双方在贸易投资等领域内的合作。基金设立后,已先后资助了论坛驻华贸易代表处、投资局长年会、论坛秘书处信息存储系统更换、论坛进口管理等项目。
(最近更新时间:2018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