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旦时报》报道,11月5日,约旦政府发布免于处罚政策,免除纳税人应向约旦税务总局(ISTD)、海关(JCD)、亚喀巴经济特区管理局(ASEZA)、安曼市(GAM)和财政部缴纳的逾期纳税罚款和相关款项,鼓励纳税人缴纳逾期税款本金。具体包括:
应向约旦税务总局缴纳的逾期增值税和所得税:纳税人在2018年底前缴纳逾期税款本金且金额在50万约第以下的,免缴罚款、利息和民事赔偿费;2019年3月31日前缴纳的,罚款、利息和民事赔偿费减半征收。
应向上述其他部门缴纳的费和财产税,适用上条规定。
应向海关缴纳的关税:纳税人在2018年底前缴纳税款本金且金额在50万约第以下的,罚款、利息和民事赔偿费减半征收;2019年3月31日前缴纳的,罚款、利息和民事赔偿费减半征收按25%征收。
豁免不适用于国际仲裁小组或国家安全法院审理的案件。
首相授权财政部长发布实施细则,保证减免政策执行。评论称此举有助于振兴约旦经济,减轻私营企业,尤其是商业企业的“沉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