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再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9-03-13 08:59:59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胡璐、郁琼源) 记者12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继2018年底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后,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再公布取消15项主要涉及税收优惠办理的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是2019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是推进减税降费简明易行好操作的重要措施。

据了解,此次公布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有5项属于原本需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如办理减免车船税时,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纳税困难证明;办理资源税免予扣缴税款时,需提供从销售方取得的资源税管理证明等。其余10项是纳税人原本需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如办理免征车船税时,需提供的车船产权证;办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相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退出现役证等。

此次取消的15项税务证明事项不仅为企业减负,而且还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减轻了自然人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如取消办理房产继承免征个人所得税相关公证证明,取消残疾人、新能源车辆购置人办理有关税收减免时需提供的身份证明等。

“此次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可有效为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等相关事项增添便利,推进减税降费实打实、硬碰硬落地。”这位负责人说。

相关推荐
出口退税管理新规出台 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推动出口退税申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出口货物和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一步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90份跨境投资税收指南 基本覆盖我国企业“走出去”主要目的地

5日,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90份《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