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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从7月1日起限制使用换汇卡兑换现金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胡章俊 2016-07-05 11:01:00

乌兹别克斯坦自7月1日起限制使用换汇卡兑换现金,限额为每张换汇卡每月兑换300美元现金,每天限额100美元。

乌兹别克斯坦属外汇管制国家,从2013年1月1日起乌政府禁止居民(自然人)自由兑换外汇现金。但法人可在Visa卡和万事达卡体系下在乌商业银行办理换汇卡,每张卡每天兑换外汇现金额度为100美元。换汇卡还可用于购买机票,在国外支付医疗、教育、食宿费用和小额(不超过100美元)购物消费等。在国外交易终端上付款时,乌兹别克斯坦银行要收取3%的佣金,国外银行也要收取佣金。(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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