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长春市启动四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来源:长春日报 责任编辑:牛佳 2019-06-12 08:59:13

6月11日,记者从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日前,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启动汽车、电池、锅炉、肥料四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要求纳入上述申请范围的、已经建成并正式运营的排污单位,要在今年8月15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在规定时限内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据了解,此次核发排污许可证申请范围为:汽车制造业排污单位,指具有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与挂车生产、零部件及配件生产等生产行为的排污单位。不包括新能源汽车电动机生产,机动车照明器具等排污单位。

电池工业排污单位,包括生产铅蓄电池(即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锂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等排污单位。

锅炉工业排污单位,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锅炉(含自备锅炉所在的排污单位),单台出力10吨/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及以上的蒸汽和热水锅炉的热力生产实施重点管理、单台出力10吨/小时以下或者合计出力20吨/小时以下的蒸汽和热水锅炉实施简化管理、电热锅炉实施登记管理的,淘汰类锅炉不在核发范围。

肥料制造排污单位,包括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工业排污单位。

据悉,纳入申请范围的排污单位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http://permit.mee.gov.cn)注册登记,按照相关政策和对应技术规范要求,在平台上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试行)》,同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完整、规范、通过平台打印的书面申请表及有法人签字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据长春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全国统一编码的排污许可证是排污单位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运营期排污的唯一许可,它衔接整合了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统计、环境标准等管理制度,规范了环境执法和环境监测,强化了信息公开,涵盖了排污企业全部环境信息。

“新版排污许可证是一本契约文书,需要企业作出郑重承诺,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要求企业自行监测、自我记录、定期报告、信息公开,核心是做到自证守法。”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纳入申请范围的排污单位应按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逾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相关排污单位必须持证排污,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处罚。

相关推荐
吉林长春“数实融合”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长春市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4月7日,长春市政府联合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共同举办了“2023长春数字经济发展论坛”。

长春市发布24条措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

​21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市场主体纾困促进经济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疫情防控、普惠性纾困、工业经济纾困、服务业重点行业纾困、春季农业生产纾困五个方面提出24条措施。

长春市平行进口汽车业务正式起航

9月24日,两台奔驰GLS450 3.0平行进口车辆搭乘大连-长春海铁联运班列抵达长春兴隆铁路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