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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关于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元青花奖奖励办法

来源:高安市人民政府网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7-04-10 17:07:14

为提升招商引资效果,促进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升级,市政府决定设立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元青花奖”,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对象

元青花奖主要用于奖励为我市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了有效线索,并对双方的投资合作行为直接承担了引见、介绍、咨询和联络等职责的引荐人(不含我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 项目界定

本办法所指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为世界500强企业及其绝对控股企业、全国200强企业及其绝对控股企业、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一级企业、上市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在我市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或1亿美元)及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三条 奖励标准

1、投资主体为世界500强企业及其绝对控股企业的重大项目,一次性奖金30万元;

2、投资主体为全国200强企业及其绝对控股企业或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及其一级企业的重大项目,一次性奖金20万元;

3、投资主体为上市企业或行业龙头企业的重大项目,一次性奖金10万元;

投资主体符合两个以上奖励标准的,奖金金额以最高标准为准,不重复奖励。

第四条 奖励申报

项目在签约后一年内完成1亿元(或1千万美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引荐人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元青花奖时,应填写《高安市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元青花奖”申请表》,项目简单情况介绍、项目推进经过及成效的文字说明,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确认投资主体属世界500强企业、全国200强企业、一级央企、上市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相关材料(以签约时向社会公开的认定资料为准);

2、投资主体在当地注册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或1千万美元)的有效证明;

4、项目投资方出具的引荐人身份书面证明。

第五条 奖励认定

高安市商务局承担“元青花奖”的申请受理工作,并牵头负责组织市工信委、审计局、财政局以及项目对接机构等单位,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联合审核认定。

第六条 奖金兑付

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元青花奖”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安排专项资金兑付,市财政局根据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合认定意见,核准奖金数额后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将奖金兑付给申报单位(个人)。

第七条 相关纪律

1、对在项目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包装项目的,除追回所发奖励外,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对在项目审核认定和奖金拨付管理等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 附则

1、本办法由高安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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