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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番茄酱通关提速

来源:国门时报 责任编辑:王健 2017-07-04 08:39:00

本报讯(王萌  李正法)日前,江苏检验检疫局与新疆检验检疫局签署相关文件,启动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此举将实现江苏、新疆双向进出口食品“优进优出”,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基于该协作机制,我国出口番茄酱在“一带一路”通关将大大提速。

新疆地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是世界第三大番茄酱产区,年出口番茄酱50万吨,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连云港是新疆番茄酱中转出口的主要口岸之一。通过连云港口岸,新疆番茄酱可辐射日韩等国家。为此,新疆局与江苏连云港检验检疫局共同研究“出口番茄酱一体化检验检疫工作办法”,以“职责明确、风险可控、监管有效、程序合规、便利通关”为准则,建立新疆番茄酱“通报通放通签”工作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新疆、连云港作为报检地,并在报检地提交报检单和随附单据,报检企业可自主选择领证地(新疆或连云港)领取检验检疫证单或通关单。出口番茄酱在新疆完成检验检疫监管后,可在连云港口岸完成口岸查验、口岸通关、核查货证等工作,免除了企业往返时间和环节。

新检验检疫监管办法的实施,不仅使新疆番茄酱通关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一,口岸存储、周转能力大大提升,而且及时有效解决了口岸查验和出口监管过程中存在问题,实现海陆无缝对接,为促进新疆番茄酱质量提升和扩大出口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