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1:27:08

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根据《海关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各直属海关相关通关现场设立进口捐赠物资快速通关专门受理窗口和绿色通道,实施快速验放。

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用于防控疫情的涉及国家进口药品管理准许证的医用物资,海关可凭医药主管部门的证明先予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二、《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02号)所列有关物资,紧急情况下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减免税相关手续。

三、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海关咨询热线电话12360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5日

海关总署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

附件:

相关推荐
屡创新高!中非贸易规模已超2万亿元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屡创新高!中非贸易规模已超2万亿元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顶压稳增显韧性 多元支撑强底气——解析我国前5个月外贸表现

海关总署6月9日发布数据,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7.94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增长7.2%,进口降幅收窄至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