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1: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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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7月8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中国海关强化金砖国家海关示范中心建设,围绕“金砖国家‘智慧海关’示范中心网”“能力建设与交流合作”和“智慧海关建设与合作示范点”三大任务,努力使示范中心为金砖国家间的经贸往来提供有力支持,助力“大金砖合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