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1: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十四五”期间,中国与APEC其他经济体进出口总值125.49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长39.4%,其中,2025年达到26.29万亿元,占同期我国外贸总值已接近六成,合作发展红利不断释放。
以数观形,以数察势。“一降一增”之间,展现了广大外贸企业巩固拓展多元化市场的积极成效,也表明中国外贸以变应变、破局前行,多元化之路越走越宽广。
1月27日,全国首批采用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广西等地港口或场站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实现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新模式双向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