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1: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
海关总署党委书记孙梅君2月7日在全国海关工作会议上表示,2024年我国外贸首次突破43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5%,连续第8年保持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地位。
1月12日,海关总署聚焦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融入和支撑新发展格局等五个方面公布出台16条重点措施,支持新时代中部地区加快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