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1:27:4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详细调整内容见附件)。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调整表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6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9月9日,由海关总署编制的中国与其他金砖成员国贸易指数在第二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首次发布。该指数以金砖国家领导人首次会晤的2009年为基期值100点,2024年上升至301.51点,呈现持续攀升的良好发展态势。
海关总署8月7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当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比6月加快1.5个百分点,创年内新高。
海关总署8月7日发布数据显示,7月当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91万亿元,同比增长6.7%,增速比6月加快1.5个百分点,创年内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