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3:09:44
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2026年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在海关总署牵头部署下,试点地区海关持续提升物流效率、优化监管模式,为外贸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8月22日,APEC海关手续分委会202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辽宁大连召开。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张宝峰表示,APEC各经济体应加大力度消除贸易壁垒,采取更多切实措施破解跨境贸易瓶颈,使亚太供应链更安全、更稳定、更高效。
面对全球数字化、绿色化发展趋势,我国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产业出口动力强劲,出口含“新”量不断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