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3:09:44
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海关总署6月9日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前5个月,我国外贸延续稳定增长态势,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0.68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出口11.91万亿元,增长11.8%;进口8.77万亿元,增长20.5%,均实现两位数增长。
非洲农产品输华再迎红利!根据海关总署日前发布的公告,自2026年7月20日起,来自非洲53个建交国的咖啡豆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均可向中国出口。
海关总署近日出台了《海关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若干措施》,在聚焦融合发展,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着力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方面,明确提出联合港澳研究编制并发布大湾区对外货物贸易统计数据,推进与港澳互认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