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3:09:44
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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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关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如何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丰富中国老百姓“购物车”?如何为国把门、为民把关?7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记者7月22日从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增进合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口岸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7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进口商品来源更广、品类更多、结构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