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3:09:44
为保证《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实施,商务主管部门自2020年1月1日不再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在申请办理进出境快件代理报关业务以及外商投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向海关办理注销手续时,海关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海关总署
2019年12月27日
海关总署关于不再验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公告
附件: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海关总署6月9日发布数据,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7.94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增长7.2%,进口降幅收窄至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