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2-13 13:08: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对应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对“4001100000”等2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和进/出境植物、植物产品检疫。

二、对“4101201110”等191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不再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监管要求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17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193个海关商品编号项下商品监管要求的公告

附件:

相关推荐
屡创新高!中非贸易规模已超2万亿元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屡创新高!中非贸易规模已超2万亿元

自2000年中非合作论坛成立以来,中非贸易规模屡创新高。海关总署6月11日发布数据显示,我国已连续16年保持非洲第一大贸易伙伴国地位,2024年,中非贸易规模首破2万亿元,达到2.1万亿元。

顶压稳增显韧性 多元支撑强底气——解析我国前5个月外贸表现

海关总署6月9日发布数据,今年前5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7.94万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出口增长7.2%,进口降幅收窄至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