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的通知

来源:外汇局网站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20-03-17 14:33:44

银发〔2020〕64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根据当前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7〕9号)中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由1上调至1.25。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其他事宜仍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3月11日

相关推荐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 助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主责主业,精准对接企业融资需求,重点支持企业深度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互联互通建设,以资金融通助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民心相通。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稳步推进区域改革 助力“一带一路”经贸合作行稳致远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紧紧锚定全岛封关运作目标,稳步推进区域改革,推动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增效扩面,进一步助力省内企业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往来与合作。

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外汇服务创新助力“丝路电商”行稳致远

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通过优化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外汇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等举措,解决了跨境资金结算的痛点,为廊坊跨境电商企业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提供了高效的金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