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海关总署公告(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何宇 2020-08-14 16:47:05

2020年第92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部署要求,加快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海关总署决定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以下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增加上海、福州、青岛、济南、武汉、长沙、拱北、湛江、南宁、重庆、成都、西安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试点工作有关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执行。

本公告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8月13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范围的公告.pdf

附件:

相关推荐
国家级艺术盛宴首次“云端”免费共赏

为凝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强大精神力量、丰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0年5月15日至6月8日举办2020年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网络展演,打造国家级的“云端”艺术盛宴。

中经社推出“中国防疫厂商英文查询服务”助力全球抗疫

12日,中国经济信息社在新华信用和新华丝路平台上线“中国防疫厂商英文查询服务”,方便各方及时、快速地查询医用防护用品生产厂商及供应商的真伪,使全球企业、医疗机构跨越距离与语言障碍,实现合格物资的快速对接和生产安排。

九牧i+智能消毒马桶全球首发

新冠疫情扰人心,粪口传播需警惕。 为了让更多消费者用上健康安全产品,九牧在全行业率先做出承诺:全民健康保卫战,九牧补贴10个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