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国家外汇局: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博玉 2020-09-28 15:13:38

记者近日从国家外汇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二是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三是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四是顺应代码编码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

相关推荐
新华全媒+丨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

国家外汇局推出新举措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7日对外发布通知,推出6项政策举措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国家外汇局发布通知扩大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15日发布通知,在现有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基础上,决定将试点地区扩大至上海市、江苏省、广东省(含深圳市)、北京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海南省全域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