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与泰国央行——曼谷银行(BOT),于12月21日一致同意加强使用本国货币结算框架(LCS)的合作关系,两国之间自2018年1月2日以来已启动该合作框架。
根据印泰两国央行一致的声明称,上述LCS合作协定强化印尼与泰国两国央行之间合作关系,其中包含有关扩展此前仅供贸易用的底层合作扩展到直接投资,并放宽外币交易的规定,其中是关于提供申请交易文件的宽松条件。
印尼央行于12月21日说明:“上述主动的意愿显示出印尼与泰国两央行推动使用本国货币的合作关系。上述加强两国货币交易的 LCS 协定从2020年12月21日开始生效。”
上述经过强化的LCS合作协定也与印泰两国央行于2016年12月23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吻合。印尼央行方面表示,新的LCS协定,推动了更广泛使用本国货币,提高印尼和泰国之间的贸易及直接投资的便利条件。
另一方面,印尼和泰国两央行已在国内各自指定数家银行指定为交叉货币经销商(ACCD),允许彼此采用本币作为交易货币,由此支持有关使用印尼盾及泰国铢的直接交易。
印泰两国的交叉货币,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两种不同外币的本金,在远端交割日双方再以相同汇率进行一次本金的反向交换,在这期间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换入货币利息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