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何宇 2020-12-25 10:23:55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
吉林省自2025年9月1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8月7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标准普尔发布报告,决定维持中国主权信用评级“A+”和展望“稳定”不变。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记者提问作出回应。
5月26日,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发布报告,决定维持中国主权信用评级“A1”和负面展望不变。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接受了媒体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