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1号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附件: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何宇 2021-01-06 10:23:42
公告〔2021〕1号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特制定《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5日
附件:
中国海关如何贯彻落实好“十五五”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如何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丰富中国老百姓“购物车”?如何为国把门、为民把关?7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解。
记者7月22日从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增进合作,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经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联合印发了《口岸现代化“十五五”规划》。
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7月22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1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贸易伙伴,进口商品来源更广、品类更多、结构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