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税务总署长苏尔约(Suryo Utomo)日前在雅加达同国会第十一委员会开会时表示,为支持电动汽车工业的发展,政府准备了一系列激励措施,比方说调整税率和免税期优惠等措施,而且若电动汽车投资额能达5万亿盾,政府将提供长达10年的免税期优惠。
此外,财政部也将调整奢侈品销售税的税率,希望通过这项措施能引进更多的投资家,愿意在印尼建造数家属于电池电动汽车类别的电动汽车厂。
其实使用电池的电动汽车(BEV)本身是属于纯粹电动汽车类别,此外还有混合型电动汽车(HEV)和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PHEV)类别。
根据2019年有关奢侈品销售税(PPnBM)税率的第73号政府条例的规定,电动汽车的PPnBM税率为0%,还有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也是0%。
但电动汽车的生产商要求,对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征收的奢侈品销售税税率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并不属于纯粹电动汽车。
因此,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就提出两种变更方案,使用电池的电动汽车的奢侈品销售税税率还是保持0%,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从原先的0%增为5%,全式混合电动汽车从原先的2%、5%和8%增为6%、7%和8%。不过这一切并无条件的,财政部长穆丽亚妮当然将向使用电池的电动汽车生产商提出条件。
第二个方案是第一个方案的渐进步骤,使用电池的电动汽车的奢侈品销售税税率还是保持0%,插电式混合电动汽车的税率为8%,全式混合电动汽车从原先的6%、7%和8%增为10%、11%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