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来源:财政部网站 责任编辑:何宇 2021-05-17 09:40:49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9号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1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5月12日

相关推荐
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 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财政部介绍“十五五”财政改革发展有关情况

国新办8月21日举行“开局起步‘十五五’”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

五部门: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财政部等五部门1月21日对外发布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称,在武汉天河国际机场等41个口岸各新设1家口岸进境免税店。

关于深化“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机制建设的安排

2025年,《“一带一路”国家关于加强会计准则合作的倡议》的13个参与方和孟加拉国财务报告委员会、白俄罗斯财政部、保加利亚注册会计师协会、埃及金融监管局、毛里塔尼亚审计法院、缅甸会计委员会、秘鲁会计准则委员会、斯里兰卡特许会计师协会对倡议进行了更新,以“一带一路”国家会计准则合作论坛为平台,共同推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