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4月河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28.5亿元

来源:中新社 责任编辑:何宇 2021-05-20 15:58:05

据石家庄海关19日消息,2021年4月河北省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128.5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去年同期增长34.3%。

今年4月,河北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出口中,对东南亚11国进出口高居首位,进出口额52.2亿元,同比增长23.6%,对西亚、北非16国进出口27.4亿元,同比增长14.8%。另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的乌克兰、白俄罗斯、摩尔多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6国进出口同比增长111.9%。

此外,河北外商投资企业大幅增长,4月进出口额达15.2亿元,同比增长79.8%;民营企业进出口92.8亿元,同比增长28.4%;国有企业进出口20.5亿元,同比增长37.4%。

据统计,1月至4月河北出口351.3亿元,同比增长34.3%,出口以机电产品、钢材和纺织纱线等为主。资源型产品进口仍占主导,其中,金属矿及矿砂进口5.5亿元,同比增长136.5%。

相关推荐
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外汇服务创新助力“丝路电商”行稳致远

国家外汇管理局廊坊市分局通过优化跨境资金结算、便利外汇管理、防范金融风险等举措,解决了跨境资金结算的痛点,为廊坊跨境电商企业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提供了高效的金融支持。

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全新的活力。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积极响应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企业诉求,助力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江西首票进出口货物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业务落地

为提高国际多式联运货物通关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相关措施自2026年1月2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