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对涉朝进出口贸易部分产品的管理措施

来源: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7-08-16 15:38:05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17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17-8-14

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71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面禁止自朝鲜进口煤、铁、铁矿石、铅、铅矿石、水海产品。对于在公告执行之日前已运抵我口岸的上述货物,可予以放行。自9月5日零时起,不再办理进口手续(包括海关已接受申报但尚未办理放行手续的货物)。此后,进境的上述产品一律按禁止进口货物处理。

二、上述措施不适用于出口国根据可信情报证实非朝鲜原产且经由朝鲜罗津港(Rason)转口的煤,但出口国须事先通报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经罗津港进口非朝鲜原产煤炭的中国企业须持出口国向联合国安理会根据第1718号决议设立的委员会通报材料办理通关手续。

三、有关禁运产品详情见附件。

本公告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

商 务 部

海关总署

2017年8月14日

附件:根据联合国安理会2371号决议新增对朝鲜禁运部分产品清单

222

333

相关推荐
所谓“产能过剩”怎么看 这场发布会信息量很大

商务部7月28日发布《关于所谓“产能过剩”问题的中方立场》。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当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此文件有关情况,回应外界热点关切。

2026年1-6月我国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投资合作情况

2026年1-6月,我国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207.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1%(以美元计为175.2亿美元,下降7.4%)。

稳中提质 韧性增强——透视上半年消费外贸外资走势

消费市场扩容提质、外贸创新发展加快、吸引外资质量提升、国际经贸合作取得新成效……在7月23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详解2026年上半年商务领域发展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