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灵璧县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精准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做到“四个强化”,打造靓丽城市风景线。
强化设施建设。对市政设施进行全面大排查,及时做好毁损路面修复工作,及时更换路牙石、人行道铺砖、消防栓、窨井盖等设施。2020年以来,累计修补人行道面砖5788平方米,修补路缘石5680米,建成智能化公交站亭109座,新增城区绿化26.4万平方米,实施小区亮化工程20个,虞姬大道北延段照明工程、G343西段灯头改造、迎宾大道南延段路灯改造项目顺利完成。
强化综合执法。对城区流动摊点、户外广告、校园周边环境、渣土运输等领域开展综合执法行动,着力净化城市环境。2020年以来,累计清理出店经营1300余户、流动摊点500余处,清理橱窗广告350余处,查处乱泼乱倒行为7起,依法暂扣货车3辆、三轮车26辆,拆除违规广告4处,清理打场晒粮5处。
强化卫生清理。持续推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管理,做好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城区餐饮油烟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积极推进城区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2020年以来,累计整顿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器经营户88家,取缔城区销售散煤及煤制品经营户8家,整改散煤用户50余家,查办非法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治安案件19起,收缴烟花爆竹3200余件;更换城区垃圾桶2.5万只,疏通修复城区地下管网24827米,城区道路汛期积水问题得到有效缓急。
强化宣传发动。设立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和督查组,常态化推进工作落实和开展专项督查。县直各单位设立责任区,定期组织人员开展交通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清理和志愿服务。2020年以来,累计发动各级干部参与文明城市志愿服务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群众的环境卫生意识日益增强。(朱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