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关于实行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公告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责任编辑:王健 2021-07-12 10:53:48

海关总署公告〔2021〕第50号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要求,经研究,海关总署决定对进口乳品检测报告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口乳品检测报告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事指南见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见附件2。

本公告自2021年7月5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7月5日

附件:

相关推荐
“果篮子”越做越大 我国近七成进口瓜果来自东盟

海关总署11月13日发布数据显示,中国与东盟农食产品贸易硕果盈枝,今年前10个月,双边农食产品贸易额达513亿美元,同比增长8.9%;其中,中国自东盟进口干鲜瓜果产品超100亿美元,占自全球进口的三分之二以上。

前10个月增长17.9% 西部陆海新通道外贸持续增长

记者从11月13日开幕的2025陆海新通道经济发展论坛上获悉,今年1月至10月,全国经西部陆海新通道进出口额达1.35万亿元,同比增长17.9%。

新增15种次!“丝路美食”加速走向中国餐桌

10月15日,中国海关总署与南非、白俄罗斯等10个国家签署15种次产品准入文件。从南非的核果到土耳其的海鲜,从伊朗的猕猴桃到乌兹别克斯坦的樱桃干,更多“远在天边”的美食沿着丝路变为“近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