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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检验检疫局利用国际规则应对澳大利亚羊毛进口壁垒

来源:江苏出入境检验检验局 责任编辑:博玉 2017-08-22 09:44:00

澳大利亚羊毛

【产业基本情况】江苏吴江某羊毛制品企业出口产品主要有碳化羊毛、洗净羊毛、防缩碳化羊毛和精短羊毛。其产品远销澳大利亚、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由于企业生产工艺先进,产品质量稳定,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口碑。

【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2013年6月底,该企业向吴江检验检疫局反映,其输往澳大利亚的1批防缩碳化羊毛入境通关受阻,原因是中国官方出具的兽医卫生证书用语不符合澳大利亚检疫检验局(AQIS)对羊毛洗涤、碳化及烘干生产加工过程中120℃的温度和90分钟的时间要求。至此,该企业共有9批次价值数百万元的碳化羊毛陆续抵达澳大利亚港口并滞港。而自2007年以来,该企业出口澳大利亚碳化羊毛的兽医卫生证书用语均符合澳方要求,未曾发生过通关受阻情况。

【应对措施】在接到企业的反映后,吴江局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该企业及时妥善解决其羊毛输澳受阻问题:

一、深入生产一线,了解洗涤碳化工艺实际状况。吴江局监管人员一方面赴企业逐一核查碳化羊毛加工工艺及参数,发现其实际加工工艺不能满足澳方所规定的羊毛需经120℃高度,90分钟的烘干要求;另一方面,了解澳方所提要求实际的可行性。经向该企业及羊毛行业专业人员咨询了解,羊毛的洗涤碳化过程不可能有120℃的高温90分钟长时间加工过程,否则会严重影响羊毛品质质量。

二、发挥技术优势,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和要求。吴江局监管人员查找澳方羊毛入境检疫要求,发现该要求是因澳方为控制口蹄疫疫情传入风险而单方面采取的措施,并未向我国官方通报。经查找发现,澳方提出的检疫要求远高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对羊毛中口蹄疫病毒的灭活条件要求,明显设置了不符合国际规则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了动物产品的正常国际贸易。

三、积极向上汇报,贸易壁垒及时破除。吴江局与江苏局立即向质检总局汇报,建议质检总局出面向澳方协调解决该问题。质检总局及时向澳方指出了其不合理的检疫要求。

【应对成效】经过各方努力,澳方于2013年8月中旬更改了对碳化羊毛的不合理检疫要求,取消了120℃ 90分钟的要求,改为羊毛烘干过程经历90-120℃,对烘干时间不再要求,从而使该企业的碳化羊毛生产加工工艺完全能够满足澳方检疫要求,先前通关受阻的9批次56吨碳化羊毛全部顺利通关,其后续生产的碳化羊毛也顺利通过了澳方检疫,通关受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启示:虽然目前大多数技术性贸易措施反映了各国对安全、健康和环保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具有合理性。但是,仍有许多措施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的要求,面对国外这些不合理要求,或是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要求,企业应敢于抗争。同时,企业应及时寻求检验检疫部门的帮助,将相关信息通报给检验检疫部门,进而通过质检总局的对外交涉途径,妥善解决相关壁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