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安徽芜湖繁昌区医保分局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结余留用考核与资金拨付工作。通过数据采集、精准测算、严格考核,现已全面完成国家组织第四批首年药品集采结余留用考核和资金拨付工作。
本批次结余留用考核共涉及市内23家定点医疗机构,共计落实国家集采药品45种,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2%,单品最大降幅达93.3%,考核后核定并拨付医保结余留用资金39.34万元。自集采药品结余留用政策实施以来,全区累计向各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结余留用资金150.29万元。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集采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既节约了医保资金,又减少了群众看病负担。
下一步,繁昌区医保分局将以落实集采药品结余留用工作为抓手,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推动集采政策落地惠民,不断为参保群众减负。(孙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