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刊发于2014年9月25日《内蒙古日报》,素材仅供参考)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甘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正式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审查,成为我市第一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杭锦旗开发利用甘草历史悠久,早在隋唐时期,杭锦旗巴音乌素的西北沟一带就有“甘草城”的美称,该地区生产的梁外甘草居世界同类产品之冠,远销多国。特殊的地理人文环境赋予了“杭锦旗甘草”特有品质,据测定,“杭锦旗甘草”每100克含甘草酸1.84克、甘草甙0.88克。
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鄂尔多斯地域辽阔、资源丰富,而与鄂尔多斯资源相关的地理标志商标远远不能覆盖这些资源,这就意味着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上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