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设海丝战略支点城市2016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国厦门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责任编辑:博玉 2016-04-02 14:36:50

厦府〔2016〕7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建设海丝战略支点城市2016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7日

厦门市建设海丝战略支点城市

  2016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和《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方案》、《2016年福建省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工作要点》,加快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结合《厦门市关于贯彻落实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的行动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思路

发挥厦门在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丝”)中的口岸、贸易、投资、华侨华人、人文历史等优势,统筹“海丝”战略支点、对台战略支点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着力建通道、搭平台,汇聚物流、人流、资金流和信息流,打造海上丝绸之路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四个枢纽,着力建设区域性走出去的重要集聚地、口岸和综合服务平台,做大进出口,做强港口,不断创新合作机制,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取得新进展,切实完成中央赋予的使命。

二、重点任务

㈠打造互联互通枢纽

一是拓展海上通道。加快建设东南国际航运中心, 建成投用海沧港区20-21#泊位,推动开工建设海沧港区22-24#泊位和东渡1-4#邮轮码头改造工程。推进东渡邮轮母港南部综合体全面开工建设。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港口之间的互联互通,加大力度开辟或加密海上客货运航线。(责任单位:厦门港口局、海沧区政府、市邮轮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

二是完善陆路通道。争取福厦铁路客运专线厦门段开工建设,厦门北动车运用所建设全面推进。扩大中欧(厦蓉欧)、中亚国际班列运营发展,加强厦台海运合作,发展国际中转集拼业务,形成海陆联运大动脉,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货运大通道。力促前场铁路大型货场铁路作业区尽早投用,进一步畅通我市连接长三角、珠三角和中西部地区的陆上通道。围绕进出岛新通道、完善快速路体系,全面加快推进快速路系统和综合枢纽建设,完成翔安南路二期工程、集灌路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海沧新城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全面开工翔安机场快速路、第二西通道等项目,深化第二东通道方案研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发改委)

三是建设空中通道。推动翔安新机场获国家立项批复,争取主体工程开工,加快填海造地投资建设,各类交通、市政等配套项目全面启动。积极拓展境外航线,开通厦门-墨尔本、厦门-温哥华、厦门-深圳-西雅图洲际定期航线,推动开通厦门-巴厘岛、厦门-宿务、厦门-胡志明航线,加密厦门-新加坡、厦门-马尼拉等航线。(责任单位:市机场建设指挥部;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口岸办、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翔业集团)

四是提升口岸通关环境。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通关监管模式。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版建设。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贸易业态监管机制,推动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平台的迁移与整合。支持建设以海运快递为核心的两岸快速物流通道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对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的个人自用物品免予检验且采用专用通道进行申报,对无订单信息的进境商品实施入区检疫、区内集中监管、出区分批核销放行;上线跨境电商检验检疫监管平台,对直邮进口跨境电商商品采用“电子申报+电子审单+同屏比对+即查即放”监管新模式,实现高、中、低风险产品的差异化监管。全面实施船舶联检“单一窗口”,推进船舶检疫全程无纸化,通过移动平台对船舶检疫“申报后即时批复、查验后即时放行”,提高出入境船舶通关效率。推动互联网金融支付和港航物流信息融合。推动ATA单证册和商事证明书使用,推行产地证通报通签,实现申领全程无纸化。探索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和投资便利化服务模式。落实口岸通关“三互”建设,实施“一地注册、全国报关”,全力推进一体化通关改革,探索建立通关便利化满意度测评体系。(责任单位:市口岸办;配合单位: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厦门海关、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厦门边检总站、厦门海事局)

五是加强通信通道建设。完善电信基础设施,加大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充分发挥对台通信业务出入口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互联网通信出口带宽。深入推进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宽带提速工程,加快普及光纤网络,协调推进光纤改造升级,大幅提升宽带速率,为面向“海丝”发展互联网相关产业提供优质的信息基础设施。(责任单位:市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㈡打造经贸合作枢纽

一是推动企业结合产业发展和市场开拓积极走出去。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参与工业园区、港口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境外股权投资,充分利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便利化优势,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周边地区对外直接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两岸企业合作,探索在“一带一路”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争取开展个人境外投资试点。推动设立“海丝”投资基金,面向我市产业资本募集首批海外投资子基金,促成海外投资项目落地。依托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吸引金融、法律、会计、税务等专业服务机构聚集,建设“海丝”投资专业服务平台。在沿线重点国家增设1-2个境外投资贸易联络点。支持厦门国际商会在现有18个海外联络处的基础上,在海丝沿线国家全面设立海外联络处。积极吸引台湾企业和商协会利用厦台合作优势,共同拓展海丝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金融、市贸促会、市总商会、市侨联、厦门外汇管理局、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各区、开发区)

二是加大招商力度。加大央企、500强民企招商力度,吸引走出去需求较为强烈的央企、民企在厦设立面向“海丝”沿线国家的区域总部。充分利用我市侨商资源优势,推动生成一批“海丝”外资重点招商项目,加快马来西亚I0I集团、泰国正大集团等重点侨资项目落地投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外侨办、市贸促会、市总商会、市侨联、各区、开发区)

三是用好“9?8”投洽会平台,在投洽会期间筹划举办 “一带一路”投资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利用厦门工博会平台举办“两岸经贸论坛”、“2016海峡两岸工业合作与发展论坛”,构筑两岸经贸合作平台。同时,利用我市举办投洽会、文博会、佛事展、石材展等重大展会契机,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企业来厦参展和办展。(责任单位:市会展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文广新局、市贸促会、市外侨办、市总商会)

四是深化金融合作。促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立足现有14个合作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做大人民币代理清算群规模,推动人民币代理清算群向“海丝”国家延伸,支持厦门区域性资金结算中心建设。支持厦门国有大型企业、台资企业、民营外贸企业、高科技类企业、自贸区企业等开展集团内人民币双向资金池业务,支持资金营运中心建设。支持境外投资合作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在境内外发行债券, 支持厦门跨境债券融资平台建设,积极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厦门分行等政策性银行作用,拓宽企业对外投资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厦门各商业银行)

五是提升贸易合作。支持我市企业在“海丝”沿线国家建设电子商务平台、设立境外仓,在“海丝”重点国家举办特色商品展,促进厦门商品在“海丝”沿线国家行销。支持设立“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进口产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进口货物集散中心等,吸引更多“海丝”沿线国家商品从厦门进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贸促会)

㈢打造海洋合作枢纽

一是加快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建设。争取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挂牌运作,并纳入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扶持项目加快实施。开展中国—东盟海洋合作中心基础能力建设、中国—东盟海洋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海洋科技人才培训交流,推动与 “海丝”沿线国家间海洋经济领域的合作。(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外侨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厦门大学)

二是用好厦门国际海洋周合作平台,突出中国—东盟海洋经济合作,举办第九届中国(厦门)国际游艇展览会、第九届中国(厦门)国际休闲渔业博览会、第三届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等系列活动,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外侨办)

三是依托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海洋渔业科技领域合作。加快建设经济海藻资源化利用与深加工重点实验室、海洋生物产业化中试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海洋生物技术研发中心等一批海洋科技重点实验室和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厦门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与对外合作,打造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外侨办)

四是支持厦门大学建设海洋碳汇与未来地球协同创新中心、集美大学建设亚洲航标培训基地。(责任单位:厦门大学、集美大学)

五是积极发展邮轮旅游。深化和拓展与“海丝”沿线国家城市间的旅游合作,策划推出厦门和“海丝”沿线国家互为母港的邮轮航线,推出厦门至“海丝”主要节点城市邮轮精品航线,提升厦门旅游在“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旅游局;配合单位:厦门港口局、市外侨办)

㈣打造人文交流枢纽

一是将南洋文化节、嘉庚论坛办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对接东盟、辐射“海丝”的文化交流平台。保障好G20央行行长和财长副手会议及协调人会议,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论坛。支持厦门大学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大学校长论坛、中国-东盟中学校长论坛、泰国皇太后大学日等活动。支持华侨大学与泰国联合举办中泰战略研讨会、建设诗琳通中泰关系研究中心,积极拓展推进中泰两国学术交流、文化交往和民间往来。加强厦门媒体与“海丝”沿线国家媒体的交流和合作。(责任单位:集美区政府、市外侨办、市会展局;配合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集美学校委员会、厦门大学、华侨大学)

二是支持高校赴“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学术交流及开设分校,加快厦门大学马来西亚分校建设。支持华侨大学继续推进实施“海丝”人才培养项目。推动华侨大学在泰国、新加坡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校或开展多种形式海外办学。推动华侨大学将“外国政府官员中文学习班”、“安哥拉政府青年科技才人班”等打造成为“海丝”人文交流重要品牌。(责任单位: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市外侨办)

三是发挥闽籍侨胞、侨团等侨务资源优势,支持“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侨胞积极开展宣传闽南文化、弘扬嘉庚精神的交流活动。依托文化部 “欢乐春节”,办好我市与惠灵顿市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市外侨办;配合单位:市文广新局、市侨联、市总商会)

四是充分发挥使领馆的作用,推动“海丝”沿线国家在厦设立总领事馆、领事代表处或签证代表处。推动友城等友好交流点以及其他国际贸易组织和机构等在厦设立办事处或贸易代表处,以更好地密切和加强与“海丝”沿线国家交流联系。在马銮湾新城规划选址建设面向“海丝”国家的国际商务集聚区,集聚央企区域总部、使领馆及各类专业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外侨办;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友协、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

五是大力推动厦门与“一带一路”沿线城市缔结友城及友好交流点,以海丝沿线、国际知名城市为重点目标拓展厦门的国际友城和友好交流城市网络。在巩固现有的东盟友城(马来西亚槟城、菲律宾宿务、印尼泗水)的同时,加快推进与泰国普吉府、马来西亚雪州等城市结好。(责任单位:市外侨办)

六是充分发挥厦门大学研究优势,支持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南海研究院、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福建)自贸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加强海丝战略核心区研究智库建设。(责任单位:厦门大学)

三、保障措施

㈠强化组织领导

厦门市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海丝”战略支点城市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构建市、区及各部门多层次推进“海丝”战略支点建设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各部门、各区政府明确相关机构及责任人,形成加快实施“海丝”战略的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战略支点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㈡强化项目支撑

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围绕促进与“海丝”沿线国家设施互联互通、经贸合作、海洋合作、人文交流等重点领域,及时滚动更新重大项目储备库,加强项目跟踪服务,严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确保海丝战略支点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责任单位:战略支点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㈢强化政策扶持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支持企业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争取开发性金融机构、丝路基金、中国—东盟海上合作基金支持,创新和拓宽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海丝”重点项目建设。落实人才扶持政策,加大人才交流力度,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参与“海丝”沿线重点国家的项目建设。构建对外投资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资国家和地区投资环境信息咨询及应急事件处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厦门外汇管理局、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