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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支持企业开展跨国经营

来源:内蒙古晨报 责任编辑:博玉 2017-11-30 11:15:36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就企业如何“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出谋划策”。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将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增强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跨国经营能力,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开创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工作目标,在“十三五”期间,全区对外投资年均增长15%,到2020年,实现全区累计对外实际投资50亿美元以上,对外承包工程实现突破性增长;全区“走出去”企业数量达到900家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内蒙古自治区在资源能源合作开发、基础设施、农牧业、加工制造业、服务业、承包工程等领域实施一批境外合作重大项目,将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对外投资实力、国际化经营程度较高的跨国经营企业;培育和建设3个以上国家或自治区级境外经贸合作园区。

在推进外派劳务合作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改善外派劳务结构。在巩固俄罗斯、蒙古国等传统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在巩固采矿、建筑、林业、运输等传统行业劳务合作的基础上,扩大在农业种植、畜牧养殖、电力工程等其他行业的劳务输出合作。

另外,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推进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境外各类经贸合作园区的建设,引导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逐步成为不断深化境外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同时,《指导意见》指出,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和行业优势、特点和实际情况,引导企业统筹合理制定对外投资合作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推进与境外建立和完善行业领域对口合作交流机制;推进重点对外合作项目实施;积极培育“走出去”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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