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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来源: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7-08-22 11:02:52

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建设,是乌鲁木齐市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国际核心枢纽城市的重大举措,也是新疆自治区实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战略的重要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发[2013]488号)的要求,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针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告如下信息: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

规划概要: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以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为主要对象,辐射带动甘泉堡工业园区、红光山会展片区、城南经贸合作区三大联动功能区,在全市形成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引领的“一港三联”开放格局。同时,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内部以西站为核心,整合联动北站、三坪、空港,紧密联系我国西部口岸与全球港口体系,依托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推进,辐射中亚、西亚、南亚和欧洲,形成“一核三区、双联四射”的发展格局。“一核三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核”是以西站片区为主体的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国际物流产业发展核,“三区”是北站片区、三坪片区和空港片区等三个物流产业联动区,西站片区作为国际货物集散中心和国际集装箱运输组织中心,以及国际大宗货物集散中心;空港片区作为国际客运、高附加值国际货源组织中心;北站片区作为国际为主、国内为辅的货物集疏中心;三坪片区作为国内集装箱专业物流中心和远期西站功能拓展区。

“一核三区”通过构建完善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打造区域物流产业资源要素整合与联动发展的载体平台,有力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与产业发展。

 二、规划分析

(1)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功能定位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乌鲁木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新疆商贸物流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乌鲁木齐市丝绸之路经济带商贸物流中心发展规划》的要求。

(2)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建设在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方面与《新疆生态功能区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讨论稿)》、《乌鲁木齐市“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容性较好。

(3)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新疆以及乌鲁木齐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4)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选址符合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的战略布局。园区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土地利用条件、交通运输条件、资源条件和环境承载力,因此选址较合理。

(5)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总体布局对保护区域环境质量有利。

 三、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1)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运营期,随着时间的推移,地表硬化,地表植被逐渐恢复,采取保护措施(如人工绿化、道路护坡,沿冲沟面的护坡及其它防护工程),陆港区植被覆盖率15%提升为规划实施后的30%,水土流失的范围和影响程度将逐渐减轻和减少。规划实施后裸楼土地基本被硬化,植被覆盖率也有现状的10%提升为规划实施后的30%。可见,规划的实施对开发区水土流失无不利影响。

陆港区规划的实施使区域土地利用格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特别是永久占地,使耕地林草地等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格局的改变原有的土地生产能力减少,使生物量及粮食产量相应减少,对生态系统结构及功能有一定的负效应,引起某些功能的减少,使生态系统的调节作用有一定削弱。

陆港区现存生态系统主要是农田属生态系统。在陆港区规划项目建设期,项目占地、基础设施占地、施工占地、施工便道等,必然破坏农田植被等,引起局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变化。

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水土流失增加,水源涵养功能衰退,地质灾害增加,局地径流受阻和土地生态功能退化等,主要通过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来减小影响,最终结果是局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重新组织,但区域生态系统不会发生明显变化。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根据规划定位,本规划主要是仓储物流。类别类似仓储物流的报告,可知,仓储物流类项目主要的大气影响污染因子为TSP、SO2、NO2、氨、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

陆港区不使用燃煤,使用燃气,影响较小,同时区内工艺废气排放相对较少,在对入驻企业严格要求,在废气排放量较大企业与周边居民点设置适当防护距离(50-100m)的前提下,对区内及周边影响较少,区域环境可以达标。

(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陆港区固废收集、处置系统建成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可实现及时清运、填埋。

(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陆港区声环境现状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随着陆港区的建设,一些隔音降噪措施采用后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亦能够满足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要求。同时经济开发区道路两侧、边界都设置了较宽的绿化带,可有效降低噪声的影响,保障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功能区划的要求。

(5)社会经济影响分析

陆港区通过产业集群化将极大地发展经济,带动第三产业,并扩大就业机会,能够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

 四、资源、环境承载力分析

(1)水资源承载力分析

乌鲁木齐市目前的总用水量已经超出了区域水资源的可利用量,存在地下水超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都有待提高,现状管网的漏失率需要进一步降低。通过十三五期间整个乌鲁木齐市从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上双管齐下节约水资源,可以有效改善现有水资源利用中的问题,使区域水资源得到更合理有效的利用,确保区域经济发展需要。

根据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的供水规划,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所在区域有充足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通过区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可以满足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规划发展的用水需求。

(2)大气环境承载力分析

由于区域现状NO2和PM10的年均值均超标,所以NO2和PM10的大气承载力已经没有,必须在未来按照本次规划提出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要求,进行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才能为未来规划区发展腾退出必要的NO2和PM10总量。对于选取SO2作为大气环境容量的核定指标,由于经开区(头屯河区)属于燃煤总量零增长区,规划区未来发展排放的SO2在目前核算的大气环境承载力范围内。

(3)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

陆港区规划范围处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内,大部分为为耕地和园地,总规划面积120万km2。对陆港区规划范围的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类型、有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综合分析,得出陆港区所处位置除有山前坳陷的不利因素外,大面积的未利用土地可以为陆港区规划建设提供保证。

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应鼓励入区企业确立建设节水型企业的目标,通过各种措施减少工业新鲜水耗量。

在下一步加强绿色物流和循环经济方面的研究,从企业和社会层面构建绿色消费体系,加快构建循环经济物流园区。尽快制定建立健全的地方循环经济法规体系。

(2)加强运输及储运环境污染风险管控

加强区域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各片区和园区环境管理部门和人员建设。加强的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维护环境安全。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需要将地下水、土壤、重金属等污染问题提上监管日程,在物流园区项目布局时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以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强化区域仓储大气污染的管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保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规范仓储环境,通过应急演练等强化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环境风险;园区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应尽量考虑中水利用,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在运营期中,物流运输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城市公共道路,开辟专属的物流道路,且引导公路物流与人住车流分开,尽量减少交叉交通流量,降低城市的物流距离和成本。 (3)区内项目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减轻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合理规划布局,管理保养专用线机车及轨道,并铁路两侧设置30米的铁路边界隔离带、加强控制机车鸣笛。针对区内社会噪声,需在驶入厂区路入口处设交通标志、标线,限制行车速度,降低交通噪声。

②大气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对于规划设立的仓储周转设施,其物料转移要求尽可能采用封闭的输送和装卸设备,对于易产生扬尘的工段,要求配套设置吸尘器、机械除尘装置等;对于易产尘的物流区域要求定期进行清洗,减少道路、地面扬尘产生二次污染;控制堆场高度≤2.5m,并洒水降尘,在大风及特殊天气下及时苫盖篷布以减少粉尘的污染。

规定运输车辆在园区内部的行车路线,严谨随意行驶;保证运输路线的路面清洁,经常洒水降低扬尘;同时运输原料侧车辆必须加盖篷布,且出装、卸场地前应先冲洗干净,减少车轮、底盘等携带泥土散落路面。

加强道路管理和路面养护,以减少地面扬尘。

加强绿化。植物具有美化环境、调节气候、截留粉尘、吸收空气中有害气体等功能。结合城市绿化,选择抗性强树种,在道路二侧种植绿化带,以降低车辆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建设施工扬尘:施工工地四周应当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档,施工作业层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进行封闭;施工工地主要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清洁,出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遮盖或者在库房内存放等。

排放废气的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密闭性好的生产设备、物料存贮容器和输送管线,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区内企业如确有有组织废气产生,应使用高于15m的烟囱或排气筒排放,严格控制区内企业的无组织排放现象,有条件的企业的废气必须采用有组织排放方式,以增加废气扩散空间,降低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加强消防和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特别是使用危险化工品的企业,必须有相应完善的规章制度;规划区产业结构以商贸物流为主,企业排放的工艺废气主要为建材切割粉尘,工艺切割在密闭场所内完成,并严格限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对于无组织排放源要加集气罩和除尘设施,避免粉尘直接排入大气;加强绿化措施,美化环境,区内加强绿化规划,保证规划区绿化率达到相应规范要求,合理均匀分布绿化用地,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

③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首先,应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采取措施鼓励工业企业通过改进或采用最新的清洁生产工艺,进行首端控制,源头治理,使入园项目尽量不排或少排固体废物。

其次,推行循环经济模式,开展各种方式的综合利用。

最后,加强管理,建立废物管理体系,各固体废弃物产生源单位,应将固体废弃物的性质、产生量等向环保局进行申报登记,环保局将可能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尽最大可能在开发区或者全市范围内实现资源化。

④地表水防治措施

a.选择节水工艺。鼓励一水多用和中水回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排放量。

b.各生产企业的污水,需自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接纳指标,再排入城市下水道,送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对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实施在线监控,严格执行接纳标准,并按规定收费。

c.园区内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存在环境风险的应有选择的建设风险事故池,以存放事故状况下排放的废水。

此外,要求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加强监督管理,定期对入驻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⑤生态减缓措施

落实补偿征用农田耕地资源损失;施工前期应对其中优良耕作土层进行取留与保护,并予以集中妥善保留,以便耕地土地置换复垦利用、或作为绿化覆土利用、或运往它地利用;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严格控制人为造成的污染和水土流失等问题;规划园区企业建设和道路建设时,临时堆场和取弃土场应尽量避开植被良好区,场内布设临时排水沟系,临时排水沟进行植草防护,闲置地和施工区周围应及时绿化;加强区内现有植被的保护,严厉禁止项目非法占地、盲目扩张等不合理活动,对工业用地的使用进行合理规划和监控,减缓对地表覆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场地、弃土弃渣场的占地范围;禁止车辆随意驶离道路,随意碾压地表植被;通过严格的用地管理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加强管理制度,保障区域生态良性发展。

六、评价结论

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突出体现了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符合乌鲁木齐市相关规划要求。其产业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贯彻了新疆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的发展方针,对发展当地经济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而且对促进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具有很强的辐射力和催化作用。在建设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修正和完善。

总体而言,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建设有利于改善区域大气、地下水环境质量,有利于区域生态环境的保护。

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在严格执行环评报告对经济开发区规划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建立完善的环境安全应急体系,落实循环方案,并积极采纳陆港区的环境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建设方案是可行的。

七、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或规划编制单位咨询,索取相关信息。

(2)公众索取信息的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规划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胡远斌 电话:0991-3773152

地址:乌鲁木齐市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 邮编:830000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5-86773160 E-mail:milanli8@126.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 邮编:213000

八、公众参与工作方案

(1)公众参与目的

为了增加公众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的了解,本次规划环评通过公众参与网络调查方式让公众了解规划的基本情况,从而有助于消除公众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疑虑,进而了解公众对该规划的态度、公众关心的问题以及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等,并将公众意见反馈到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日后开展工作提供参考,最终使规划内容更趋完善。

(2)公众代表选取方式、代表数量或代表名单

本次环评采取征求及走访地方园区、地方环保部门、发改、经信部门的意见形式进行。在本次规划网络公示结束后邀请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相关处室领导及行业专家等,对丝绸之路经济带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发展战略规划环评报告书初稿及规划进行专家咨询。

(3)信息公开方式

本次规划环评信息公示采取网络公示方式进行,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进行信息公示,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等方式向环评单位、规划编制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以及咨询相关问题。

(4)公众意见调查方式

采取网站公示、专家咨询的方式进行调查。

(5)信息反馈安排

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向公众公开规划的基本情况、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保措施,在信息公开和公众意见调查的过程中,明确公开规划编制单位及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公众可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口头建议、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次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及看法。环评单位将在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如实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采纳合理的公众意见、建议,同时向规划的编制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对于公众意见采纳或不采纳都将逐条给出说明,同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时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

九、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范围:关心该规划的所有社会人士。

征求主要事项:

(1)对本次规划及规划环评有何意见?

(2)对规划的建设规模、结构、布局方面有何建议?

(3)认为在该规划实施过程中,需注意哪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

(4)对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有何建议?

十、公示期限及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联系人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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