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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责任编辑:博玉 2017-12-25 15:37: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晋城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9日     

晋城市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

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快构建我市内外联动、互利共赢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按照《山西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晋城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相结合,坚持全面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利用周边区域合作机制,推进各县区、各领域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省份的交流与合作。

(二)发展目标

近期目标:到2020年,在经贸合作、产业投资、人文交流等领域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关系,在教育、文化交流、对外投资等重点领域的合作初见成效,贸易份额显著增长。

中期目标:到2025年,双方投资贸易合作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机制初步形成。

远期目标:到本世纪中叶,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文交流,进一步加强,经贸合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加强国际合作,拓展开放空间

(一)深化经贸合作,提升贸易水平

培育新的贸易增长点。鼓励企业参加省商务厅组织的“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巩固东南亚、南亚市场,大力开拓中亚、西亚、北非、中东欧市场。支持企业利用阿里巴巴、诚商网、敦煌网等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寻找客户,进一步扩大出口。支持企业到境外设立批发展示中心、零售网点及境外仓储中心,扩大出口规模,抓住沿线国家产业升级机遇,推动铸管铸件、汽车配件、丝麻等适销对路的产品出口。扩大与沿线国家贸易投资合作活动,利用我国及我省在境外的经贸合作区,积极开展投资合作和工程分包,带动我市相关产品的出口。(市商务粮食局、市招商局)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促进体系,推动我市泽州铁器、纺织刺绣、玻璃工艺、 根雕工艺等产品出口。以百度云计算为依托,培育和引进国内外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落户晋城,扩大服务贸易规模。加强与沿线省份和沿线国家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方面的技术合作。(市商务粮食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经信(国资)委、市文化局、市环保局等负责)

(二)扩大产业投资,深化合作水平

扩大对外投资规模。支持我市相关企业和单位参与沿线国家的资源开发利用,建立境外原料开采和加工基地、装备制造基地和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按照晋非经贸合作市场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搭建招商平台,支持晋非合作区创新发展。(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农委)

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加强我市对外投资企业与有优势富余产能企业对接,挖掘合作机遇。以中国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尼日利亚莱基自贸区、泰中罗勇工业园、赞比亚中国经贸合作区等中资境外园区为平台,引导煤炭、化工等行业企业到中亚、非洲、东南亚国家建设生产基地,转移富余产能,输出设备、技术和生产标准。(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

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支持我市企业积极参与分包沿线国家道路、桥梁、港口、建筑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从贷款、融资、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推动我市相关行业企业技术、装备与工程服务、劳务走出去。推动我市建筑与建材企业,积极拓展交流渠道,给予项目信息支持,便于企业拓宽开拓市场渠道,提升企业跨国经营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政策引导和服务支持,积极开展外派劳务合作。(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三)加强产业合作,促进共赢发展

扩大农业合作。积极参与开展与沿线国家农业技术和项目合作。共建农业科技园区、标准化生产期数示范基地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市农委)

深化能源资源合作。积极推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项目、研发机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入驻晋城。积极与沿线国家共同开发煤炭、煤层气等传统能源和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兴能源的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通过举办国际煤层气晋城论坛、国际新能源新材料晋城论坛,搭建产学研合作的平台,推介我市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煤炭产业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发展技术。(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

推进装备制造业合作。通过联合举办“中国晋城装备制造业博览会”、全国装备制造业晋城论坛等方式,依托天巨重工、天泽太行机械、清慧机械、汉通机械等骨干企业,加强我市与沿线国家在铁路设备、汽车配件、矿山机械等装备制造领域的深度合作,带动我市优势装备制造业及其相关产业的发展。(市经信(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

(四)密切人文交流,促进友好往来

拓展文化旅游合作。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旅游推广三年活动方案,加大我市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依托陆上丝绸之路旅游推广联盟,积极开展与陆上丝绸之路沿线省份的区域合作,构建区域无障碍旅游通道。加强文化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上党梆子等优秀舞台艺术精品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音乐、优秀书画作品和特色工艺美术品在沿线国家和地区展演展览。(市委宣传部、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文化局)

推进教育培训合作。积极推动我市与沿线国家开展教育交流与合作。参与并推动俄罗斯政府资助生项目,让我市更多高中学生到俄罗斯知名大学接受教育。鼓励和支持我市中小学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小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加强国际交流。(市教育局)

加强医疗卫生合作。巩固和深化晋城同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医疗卫生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人才培养机制。鼓励沿线国家(地区)与我市医疗机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以合资或者合作形式设立医疗机构。依托中成药生产优势,大力进行中成药创新研发,通过合作开发、项目引进等手段,积极推动我市中医药人员、技术及其产业“走出去”。(市卫计委)

三、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合作载体

(一)加强物流通道建设,完善“四网”立体平台

提升高速公路网。积极和省对接,进一步提升我市高速公路的网络化覆盖能力,实现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省区和节点城市路网的互联互通。(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完善铁路网。继续加强铁路通道建设,推进太焦高铁建设,畅通我市与相关省市港口的连通。积极与郑州铁路局协调,对接郑州“铁路口岸”,建设“中欧班列”晋城支线。(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构建国际航空网。通用机场力争“十三五”末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晋城机场“零”的突破,与航空公司及相关部门合作,努力构建沿线国家(地区)国际航线;民用机场力争开工建设。(市发改委)

推动国际互联网。进一步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抓好宽带网络、4G建设和光纤入户,提高无线区域网对城市重点公共区域热点的覆盖率。统筹交通基础设施与信息管线建设,重点推进地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工农业生产、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领域的运用。统筹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改善我市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国资)委、市直有关部门)

积极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推进互联网在外经贸企业普及应用。(市商务粮食局、兰花物流综合保税区)

(二)加强国际口岸建设,完善开放功能平台

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平台。从各方面加大对晋城兰花保税物流中心的支持,把兰花保税物流中心打造成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加快建设进口商品分拨集散中心,进口、出口商品体验展示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并以兰花保税物流中心为基础,积极申报晋城综合保税区。促进郑州铁路局、晋城北车站与兰花保税物流中心的合作,建设晋城铁路出口口岸。(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山西兰花保税物流中心)

(三)搭建交流平台,加强经贸合作

充分利用现有展会平台。组织和支持企业参加“山西品牌丝路行”活动,支持企业参加广交会、亚欧博览会、东盟博览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等商务部重点支持的各类境内外展会。(市商务粮食局)

建立多层次合作平台。用好我市已有平台,做好我市对新疆农六师105团、芳草湖农场的对口支援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在沿线省市和国家举办的各类国际或区域性展会。加强与沿线各国贸易投资促进机构、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加强与驻外使领馆及中资机构的沟通,做好对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服务。(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招商局)

(四)加强涉外主体培育,完善多元主体平台

培育大型跨国公司。支持大型企业加快形成和完善跨国经营管理体系,完善境外分支机构的治理和监管。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境外投资决策、项目评估、过程监控和风险分担机制,构建境外投资风险防范体系。(市经信(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

培育中小外经贸企业。积极组织引导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通过境外展览、利用电子商务等手段参与国际分工,通过多种形式发展对外贸易。利用小微双创资金组织相关外经贸培训。(市商务粮食局、市人社局)

积极引进外向型经营主体。依托我市产业基础、区位、要素及市场优势,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园区、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等为主要载体,积极引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落地。积极探索加工贸易垂直整合方法,打造“一头在内、一头在外”、“整机+配套”的内陆加工贸易发展新模式。(市商务粮食局)

四、创新机制建设,提升合作能力

(一)创新走出去体制机制

支持企业通过链条式转移、集群式发展、园区化经营等方式走出去。支持骨干企业与关联企业组成联合体,积极发展资源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工程承包与建设运营相结合的走出去模式。鼓励我市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建设产业园区,搭建产业合作平台,吸引企业入园投资。鼓励企业以BOT、PPP等模式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带动技术、设备、标准、服务走出去。规范企业走出去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社会责任意识、产权保护意识,规范行业秩序,加强对违规企业惩戒,维护合法经营企业权益。(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国资)委)

(二)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进单一窗口建设和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深入实施“一体化通关”,关检合作“三个一”,无纸化通关等通关新模式。试行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市经信(国资)委)

加快投资便利化进程。推广实行外商投资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试点,缩短审批时限。密切跟踪国家外资三法修订进程及上海自贸区外资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商务部安排,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将不含股权比例要求的鼓励类、允许类外资合同章程审批先行改革为备案管理,最大程度减少行政审批。(市商务粮食局)

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改革国有企业赴国外开展商务活动审批,积极鼓励企业申办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行卡(即“APEC商务旅行卡”)。简化出入境人员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市公安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

(三)加强政府和民间交往

加强政府间合作。继续加强与国外友好城市的合作,深化我市与友好城市的良好互动往来。进一步加强我市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城市间交流,推动签署友好城市合作备忘录,建立完善双边联合工作机制,推动合作协议落实。积极开展同沿线国家相关政治经济组织的友好交流。积极参加西北丝路沿线城市旅游展会和推介会,加大晋城旅游宣传营销,提高晋城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局)

加强民间交往。发挥民间团体在友好交往中的建设性作用,通过开展联合研究、合作举办论坛、青年交往、学术交往、文化交流、经贸活动、组织出访等形式,丰富民间交往内容。积极搭建我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华人华侨经济组织的交流合作平台,加强和华人商会的联系,促进双方投资和贸易。以新晋商联盟为平台,在有晋商组织的“一带一路”沿线节点城市,策划专题会议和相关经贸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形成经济合作联盟。(市商务粮食局、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市直有关部门)

五、加大战略投入,完善政策支撑

(一)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用足用好中央、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我市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积极争取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政策。充分利用我市现有财政政策,在财政预算已安排的专项资金中加大支持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确保“一带一路”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

(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

落实国家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政策。通过省直有关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相关资金和基金对我市合作项目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多种贸易融资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利用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协议融资、海外代付、外保内贷、内保外贷等结构性贸易融资工具。鼓励外经贸企业有效利用短期外债、和其他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商务粮食局、市中小企业局)

(三)完善保险保障政策

继续保持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扩大规模。支持政策性保险机构加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保持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政策的稳定性。鼓励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和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承保政策优先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倾斜,提高我市“走出去”企业和重点项目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

(四)完善人才支撑政策

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探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语种教师的培养培训模式,快速培养小语种师资队伍,加强市属高校与国外高校间的双向交流。依托市内高校、职业教育机构,建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劳务人员技能培训基地。适应加入“一带一路”对人力资源的迫切要求,进一步落实省、市人才引进政策,根据实际需要引入相关领域的专家学制、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六、加强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实施时间长、涉及领域广的系统性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分工协作、加强项目储备,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逐步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整体统筹

成立晋城市“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省总体规划。审议全市融入“一带一路”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部署推进晋城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项工作。指导各部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粮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分解、落实、督查市总体规划落实情况。研究提出我市融入“一带一路”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年度工作安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加强分工协作,推进方案落实

市商务粮食局要同市发改委、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做好综合协调核对外经贸相关工作,组织研究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市发改委要做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工作。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要统筹做好对外工作。(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

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对口厅局的衔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项目和优惠政策。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编制重点领域和重点国别实施方案,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本领域优先推进项目清单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细化政策措施,抓紧实施优先推进项目,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市直有关部门)

 (三)加强项目储备,实现重点突破

市商务粮食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建立重大项目储备库和优先推进项目滚动实施机制,积极争取将我市重大项目列入省项目储备库。各部门也要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项目储备和实施要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合力推进,争取推动形成“一带一路”早起成果。(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

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在新时期下我市推动对外开放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责任重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努力推动晋城市加大对外开放和经济社会全面率先发展。

附件:晋城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附件

晋城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主要职责

负责审议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及年度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部署推进我市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各项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请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并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咨询,专家组不作为实体机构。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杨勤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司国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东升   市商务粮食局局长

秦李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董小清   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局长 

成  员:李华文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任晋君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李英杰   市财政局副局长

侯俊玲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丽娟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薛海喜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明耀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治国   市农委副主任

秦三广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卫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利民   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李奔峰   市招商局副局长               

焦金生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利生   市金融办副主任

常俊龙   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周进民   晋城海关关长

傅英文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晋城办事处主任

冯  飞   山西兰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粮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及年度工作安排,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李东升(兼),副主任:赵先进(市商务粮食局副局长)、栗代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曹广全(市外事侨务和旅游文物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