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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施行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8-01-02 10:00:47

新华社海口1月2日电(记者伍鲲鹏)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获悉,海南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以引导市县摆脱对房地产的过度依赖,并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持力度。 

据海南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分税制财政体制主要按照“财力下沉、统一规范、有效调控、均衡发展”的原则,明晰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建立统一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将财力更多下沉市县,充分发挥财政体制在“激动能、转方式、重均衡”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美好新海南提供坚实财力支撑。 

此外,新一轮省与市县财政体制还重点突出了财力下沉与房地产调控的鲜明特点,其主要通过以下三层措施实现:一是将土地增值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省市分享比例进行了调整;二是将初次分配新增的省级财力全部用于对市县体制补助、对市县非房地产业发展进行税收超收奖励、园区发展与总部经济奖励,激励市县转型发展;三是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的叠加作用,进一步将财力下沉市县。 

据了解,海南省分税制财政体制从1994年开始建立,1998年全面实施,已经先后经历了2002年、2007年、2012年三次大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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