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
第一批合伙人招募公告
为加快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落实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数字安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安徽公司”)作为安徽省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依法依规对省人民政府持有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技术服务。根据《安徽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5〕4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开招募熟悉行业发展需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具备相关资源优势的企事业单位成为第一批安徽省省级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合伙人,参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工作,联合挖掘行业场景需求、打造面向市场需求端的成熟数据产品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领域
本次合伙人招募面向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治理、绿色低碳、低空经济等13个行业领域。
二、申请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单位未发生过重大数据安全事件。
(三)经营情况稳定,申报单位须具备相关领域数据产品开发利用经验,具有在相关领域开展数据开发利用工作的专业团队和能力。
(四)符合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其他规定要求。
三、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9日17:00,逾期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申请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通过安徽省公共数据运营平台(https://idp.ahzwfw.gov.cn/portal/#/trackPartner)提交材料。具体申报材料及清单详见安徽省公共数据运营平台。
申请材料须加盖公章后形成清晰的电子扫描文件。
五、评审方式
评审分为初步筛查和专家评审两个阶段。初步筛查阶段主要审核申报单位信用情况、有无重大数据安全负面舆情及材料完整性。专家评审阶段主要围绕申报单位的基本资质、团队能力、业务案例及荣誉奖项、公共数据应用场景谋划能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评审结果将在安徽省公共数据运营平台公示。
六、合伙人协议签订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或异议经核查处理完毕后,由数字安徽公司与评审合格的合伙人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推进后续合作事宜。
七、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情况,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该单位的申报资格。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数字安徽公司联系。联系人:刘乐;联系电话:19810937503。
数字安徽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