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0
1. | 通报成员:埃及 |
2. | 负责机构: |
3. | 通报依据的条款: 通报依据的条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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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盖的产品: ICS: HS: |
5. | 通报标题:
实施涉及食品的埃及强制性标准的部颁法令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以下 2018 年 01 月 03 日 的信息根据 埃及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覆盖的产品:乳和加工乳制品,包括奶粉、炼乳和淡炼乳(ICS 67.100.10)。
本补遗涉及法规批准、公布和生效通报:
部颁法令No. 1001/2017(2页,阿拉伯语)给予生产商和进口商6个月的过渡期,以遵守埃及标准ES 154-2/2017“乳和乳制品第2部分:奶油和预制奶油”(11页,阿拉伯语)。 应当注意此前在2005年12月14日文件G/TBT/N/EGY/2中通报的部颁法令No. 515/2005(10页,阿拉伯语)执行这些标准的早期版本。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标准符合Codex STAN No. 288/ (1976)“奶油和预制奶油”,修订2003, 2008。修订2010。 生产商和进口商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的行政命令,随时了解埃及标准的任何修订。 拟批准日期:2017年7月13日 拟生效日期:2017年8月2日 指定处理意见和文件的机构或机关:
国家咨询点 埃及标准与质量管理总局 16 Tadreeb El-Modarrebeen St., Ameriya, Cairo – Egypt 电子邮件:eos@idsc.net.eg/tbteos@eos.org.eg 网址:http://www.eos.org.eg 电话:+(202)22845528 传真:+(202)22845504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关文件: |
9. |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
10.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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