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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继续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贸合作

来源:新华丝路 责任编辑:陈麓伊 2026-02-03 09:53:08

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分局(简称“内蒙古分局”)持续推动内蒙古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经贸合作走深走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稳步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格局不断完善。

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跨境收支总体稳定,人民币保持主要结算货币地位。2025年1-11月,内蒙古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跨境收支118.37亿美元,占地区跨境收支总额的46.51%,所占比重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对蒙古国、新加坡的跨境收支额占全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跨境收支的77.38%,是内蒙古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主要资金往来国家。同期,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达45.33亿美元,占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跨境收支总额的64.75%,同比提升近4个百分点,本币结算优势进一步巩固。

提升“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效能,释放便利化政策红利。一是推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扩围增效。2025年,将2家银行、34家边境口岸地区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有力支持边贸企业发展。2025年1-11月,共为124家优质企业办理便利化业务15189笔、合计44.2亿美元,业务办理笔数和金额同比分别增长38.5%、51.0%,结算量占全区贸易外汇收支的18.2%,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二是全面优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加强外汇市场政策供给及服务能力建设,2025年1-11月,新增衍生产品“首办户”141家,衍生品签约额合计17.82亿美元,年累计签约口径的外汇套保比率达11.67%。三是强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积极协调辖区金融机构,依托平台提升对口岸地区企业的服务效率。2025年1-11月,利用平台融资授信类场景为口岸地区105家企业获得融资6517万美元、授信11942万美元,融资额与授信额同比分别大幅增长86.9%、5.93倍。

展望未来,内蒙古分局将继续深化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大对涉外企业支持力度,形成带动口岸经济协同发展的有效合力,支持有合理、真实需求的企业“走出去”,推动释放更多便利化政策红利,助力内蒙古地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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