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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域外网络媒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长春新区政务网 责任编辑:樊世才 2018-03-01 08:33:00

招标编号:2018ZHYX0301

1.招标条件

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域外网络媒体采购项目已经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XQZC2018-007号”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新区新闻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选择五家域外网络媒体入围, 向外界充分展示长春新区良好区域环境和特色,扩大新区知名度和影响力;

2.2服务周期:中标之日起至2018年末;

2.3成果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具有网络媒体宣传业绩;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招标对象必须是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网络媒体;

3.9招标对象应在吉林省长春市设有分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18年3月26日13:30,地点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66号力旺广场B座8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及《长春新区政务网》上发布。

7. 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新闻中心

单位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 系 人:霍娜

联系电话:0431-81335534

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力旺广场B座8楼招标部

联 系 人:赵明

联系电话:18643077622

监督单位: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