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欧盟委员会将提议,对大型数字公司的收入按用户所在地征税。路透社表示,根据一份欧盟委员会文件草案,应对全球营收超过7.5亿欧元,以及在欧盟每年数字领域营收至少为1000万欧元的公司进行征税。数字税的征收将根据企业的“总收入”计算,按1%至5%的税率征收。收入将根据公司用户所在位置征税,而不是根据公司总部所在地征税。同时,该草案解释说,将需要额外的报告要求,以便欧盟成员国当局能够计算出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应纳税款。
针对网上购物,该草案建议征税地点应为“用户通过付费而使用该购物平台”(或在平台内交易达成)的所在地。针对在线广告商,税款征收地将设为广告展示所在地,或是面向用户提供销售数据的所在地。路透补充说,这项征税条款是一项临时措施,将于一套更全面的数字税收措施获得批准之前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