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瓜多尔《快报》4月10日报道,厄总统莫雷诺上周提出经济振兴计划14项具体措施,其中之一为吸引外资银行。虽然措施有利于厄经济发展,但整体环境对外资银行吸引力较小。
目前共有24家外资银行在厄经营。厄银行业代表认为外资银行加入厄金融体系的意图很好,且不存在限制。但由于厄瓜多尔的法律政策不具备吸引力,因而外资银行赴厄积极性不高。比如前政府规定银行股东不能参与其他公司的投资,股息、利润的分配法规和外币汇出税减少了投资者们的热情。然而改革法律政策需从货币金融组织法开始,且需要议会批准,因此短期内吸引外资银行很难实现。
金融专家认为外资银行在厄经营有利于在金融体系推广其成熟经验,但认为政府权力过大,对银行干预控制过多,如对银行流通性、佣金等进行限制。只有给予外资银行更多独立经营的权利,才能吸引前来开展业务,而且吸引外资有利于增强美元化制度。吸引外资银行赴厄经营并不是新政,早在2007年厄政府就颁布法律,以增强竞争力、降低金融成本,但在2008年被议会否决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