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欧盟范围内以及国际上的税改趋势,法国财政部围绕若干企业所得税税改新政,近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一份征求意见文档。新政提案将对知识产权税收政策、集团纳税和利息扣除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并将于今年晚些时候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案。本次征求意见截止至2018年5月11日。
在专利等知识产权收入税制方面,提案将使法国的税务规定与国际通行的改良关联法(modified nexusapproach)保持一致,以确保税收优惠仅适用于与在法国的实质性商业活动有关的收入。对财政一体化(集团纳税)制度的修订,则旨在消除法律不确定性,特别是在与欧盟规则的一致性方面,征求意见文档中指出:“这一制度的一致性最近因欧洲法院作出的几项判决而受到损害。”该文档还就是否应将第一部欧盟反避税指令(ATAD 1)的第4条纳入法国法律体系向纳税人征求意见。法国政府考虑将净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金额限制在企业息税及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的30%,并以300万欧元为安全港。这与OECD在BEPS项目中提出的建议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