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AUS/421
2017-04-21
17-2177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1. |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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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机构: 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 |
3. |
覆盖的产品: 一般食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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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报标题: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表20的修订提案(2017年4月18日) 页数:4页 使用语言:英文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 本申请旨在修改澳新食品标准法典,调整不同农畜化学物以下最大残留限量, 使其与其它国家农畜化学物的安全有效使用保持一致: 特定植物商品内: 氟吡草酮(Bicyclopyrone)、异菌脲(Iprodione)、甲霜灵(Metalaxyl)及戊炔草胺(Propyzamide),及; 特定动物商品内: 氟吡草酮(Bicyclopyrone)。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X] 食品法典委员会(例如: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或相关文件的名称或序号)-CAC/MRL 1:2009年杀虫剂最大残留限量(MRLs); -CAC/MRL 2:2009年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 -CAC/MRL 3:2001年再残留限量(EMRLs)及委员会后期变更相关批准和撤销标准。 [ ] 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例如:陆生或水生动物卫生法典,章节号)[ ]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例如:ISPM N°)[ ] 无该法规草案是否符合相关国际标准: [ ] 是 [X] 否 原因: 某些拟定限量可能有别于CODEX限量。澳大利亚制定最大残留限量采取的科学方法符合国际最佳实践。各国都是按照适合本地区良好农业规范(GAP)或良好兽医规范(GVP)制定最大残留限量的。因有害物、疫病和环境因素不同,不同生产地区和国家的农畜化学物使用模式也不同。这表明澳大利亚食品内农畜化学物的最大残留限量有别于CODEX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https://www.legislation.gov.au/Series/F2015L00468 (提供英文) |
10. |
拟批准日期: 预计2017年7月批准 预计2017年7月公布 |
11. |
拟生效日期: [ ] 通报日后6个月,及/或(年月日): 预计2017年7月生效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17年6月26日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X] 国家通报机构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X] 国家通报机构 |
通报原文 AUS4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