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南宁9月13日电 (记者何丰伦) 第8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蓝天立明确表示,广西欢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按照各方监管的要求,在广西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或与广西企业合资成立法人金融机构。
广西明确,鼓励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到东盟国家投资设立分支机构,或者通过股权互换、股权合作等形式与中国—东盟企业合资成立金融机构,广西还将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背景下,为东盟国家金融机构进入广西开辟绿色通道,大力支持广西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在跨境贸易、跨境投资、跨境融资等方面开展更多业务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