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 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列入总则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6-11-01 09:29:00

新华社信息北京11月1日电 (崔静、宋张琴) 海洋环境保护法草案二次审议稿10月31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将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列入总则,作为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予以明确。

草案提出,国家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

为了加大对海洋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规定,对造成一般或者较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罚款;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按照直接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计算罚款。

根据草案,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

相关推荐
多部门联合印发《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

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生态保护“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生态质量稳步改善,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有效缓解,优质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共同呵护喜马拉雅”主题活动京郊启幕 第八届沙画艺术节同步启动

5月16日,“同一个山峰,同一个未来,共同呵护喜马拉雅”国际论坛暨“我为喜马拉雅种棵树”主题活动在北京市万疆无界基地圆满举办,第八届沙画艺术节启动仪式同步举行。

世行及多国代表共话自然保护地建设

5月18日,一场围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国际交流研讨会在四川成都举行。世界银行及来自30多个国家的自然保护地管理领域的政策制定者、发展伙伴等,就提升自然保护地体系成效展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