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际文传社11月23日消息,乌克兰国有资产基金主席别拉乌斯周三在“时代”广播节目中称,在有关国家能源和公共事业监管委员会的法律生效、并由该委员会通过资产监管基础(即“RAB监管”:Regulatory Asset Base)细则后,2017年1月起国家将对最后6家国有性质的地方能源企业实施私有化进程。
别拉乌斯指出,对其中5家企业的私有化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在政府委员会上也已通过决定,将切尔卡瑟州能源公司两部分国有股份(分别为46%和25%)合为一体,上述决定还有待在内阁会议上通过。对这些竞争项目西方投资者表现出高度关注,“期待(私有化收入)达到数亿美元,并将列入预算私有化收入项下”。
乌克兰国有资产基金一再推迟地方能源企业私有化。今年10月中旬基金宣布,有望在12月对赫梅尔尼茨基州能源公司70%、尼古拉耶夫州能源公司70%、哈尔科夫州能源公司65%、捷尔诺波尔州能源公司51%国有股份拍卖出售,1月对扎波罗热州能源公司60%、2月对切尔卡瑟州能源公司71%的股份进行拍卖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