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万象11月22日电 老挝通讯社21日报道,老挝国会上周通过的《投资促进法修正案》缩短了投资优惠年限,以密切对投资者的监督。
18日闭幕的老挝第八届国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该修正案将老挝投资优惠年限从99年缩短为50年。报道说,该修正得到国会代表的广泛欢迎。老挝计划投资部副部长坎连·奔舍那就此在20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根据需要,一个投资项目的50年投资优惠期也可以延长。
新投资法增加的第40条对投资者转让其投资项目的条件做了规定,以便获得投资优惠政策的项目有序转让。
为了鼓励投资向农村倾斜,新投资法规定了三个层级的投资鼓励政策;此外,在特别贫困地区的教育、卫生和农业领域投资将免除10年乃至更长时间的营业税。
为了提升经商便利、加快投资审批和透明化审批流程,老挝新投资法还规定中央和省投资促进管理委员会组织结构,中央一级由一副总理担纲,省级委员会由省长主管,实现投资事务一站式服务。
根据世界银行数据,老挝2016年在190个经济体中,经商便利指数排名第13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