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欧亚经济联盟对个人携带现金入境作出新的规定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9-08-12 15:37:49

哈通社努尔苏丹8月9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8月6日作出决议,个人携带超过10万美元现金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时,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决议指出,个人在海关申报现金和现金类凭证时,如总金额超过10万美元,须提交文件以说明其来源。该规定自2020年2月起生效实施。

相关推荐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领导人签署经济发展宣言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领导人25日晚在俄罗斯圣彼得堡举行欧亚经济委员会最高理事会会议,并签署经济发展宣言等多份文件,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指明方向。

“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暨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前景研讨会在莫斯科举行

“一带一路”倡议十周年暨与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前景研讨会21日在莫斯科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