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尔苏丹8月9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8月6日作出决议,个人携带超过10万美元现金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时,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决议指出,个人在海关申报现金和现金类凭证时,如总金额超过10万美元,须提交文件以说明其来源。该规定自2020年2月起生效实施。
来源:商务部网站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9-08-12 15:37:49
哈通社努尔苏丹8月9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8月6日作出决议,个人携带超过10万美元现金通过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时,须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决议指出,个人在海关申报现金和现金类凭证时,如总金额超过10万美元,须提交文件以说明其来源。该规定自2020年2月起生效实施。
吉尔吉斯斯坦总理卡瑟马利耶夫15日说,十年来,欧亚经济联盟努力拓展伙伴关系,已成为世界经济格局中的一个重要经济发展中心。
俄罗斯外交部信息与出版司副司长法捷耶夫8月13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俄方愿进一步推动欧亚经济联盟与共建“一带一路”对接合作。
12月26日,欧亚经济联盟最高权力机构欧亚经济委员会最高理事会会议在俄罗斯列宁格勒州举行,与会各方就联盟共同市场的运作等通过多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