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海南10月起推行商事主体滚动年报制度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顾雯丽 2019-08-13 14:27:45

新华社海口8月13日电(记者吴茂辉)自今年10月1日起,海南省将推行滚动年报制度,商事主体可自主选择年报时间,任意选择一日作为申报日,任何时间均可自主更正年报公示信息,休眠期间可免于报送年报。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出台规定,对年报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便利商事主体自主年报,降低年报成本,解决集中年报的拥堵问题,强化商事主体的主体意识,构建长效常态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根据规定,年报时间不再统一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可任意选择一日作为申报日,自申报日起两个月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未选择申报日的,自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自行确定申报日的,须满5年后方可申请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关管理企业不实行滚动年报。

规定明确,暂不开展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无需报送年报。同时,可自主更正年报信息,年报公示信息更正不再限定于每年6月30日前完成。

相关推荐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精准惠企送春风 纾困解难助发展——2025年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

自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始终坚持推进海南自贸港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海南自贸港跨境金融服务营商环境,于2025年3月至5月组织辖内分支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金融服务“暖春行动”。

海南自贸港“蓝海”营商环境对话会常态化 政企共建一流营商环境

海南省营商环境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端任端平表示,营商环境建设厅将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要求,将营商环境作为决定海南自贸港建设成败的重要因素和核心竞争力,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拿出硬措施、打好组合拳,确保企业诉求得到实质性解决,持续降低综合营商成本,提高营商收益,让企业在海南投资前景可期。

自贸港上的法治引擎:共建“一带一路”中的海南样本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正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