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博玉 2019-08-27 14:24:25
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已经2026年6月29日国务院第9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5日起施行。
在4月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描绘出内蒙古自贸试验区立足北疆、联通内外,打造沿边内陆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的清晰路径。
《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日前印发。这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