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博玉 2019-08-27 14:24:25
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9〕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9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商务部11月1日在京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方案有关情况。
近日,由陕西省商务厅指导,陕西自贸试验区西安管委会主办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论坛在西安高新区成功举办。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时仲裁指南》8月31日在厦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