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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许振威 2019-11-22 09:03:49

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魏玉坤)记者21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交通运输部近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班车客运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还应在客票(含电子客票)标注或者通过售票渠道公示上限票价。

意见指出,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对运价调整机制进行听证,达到启动条件时应及时实施运价调整并向社会公告,实现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增强价格时效性、灵活性。

意见明确,春运和节假日期间,班车客运票价不得实行正常定价水平以外特殊的加价政策。鼓励汽车客运站、班车客运经营者向旅客免费提供改签服务。

在特殊旅客权益保障方面,意见指出,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乘坐客运班车享受客票半价优待。除9座及以下客车外,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具体条件为:每一成人旅客可携带1名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且不单独占用座位的儿童免费乘车,需单独占用座位或者超过1名时超过的人数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6至14周岁或者身高为1.2至1.5米的儿童乘车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并提供座位。在客车满载情况下免费乘车儿童数量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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