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刻,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法院把执行主战场从“路上”转到“线上”,确保案件执行到位。
2018年3月,南京某工程公司雇用张某从事保洁工作,张某在小区走廊过道擦窗户玻璃时摔倒,后被送往滁州城南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共计4万余元。张某住院期间,该公司垫付7000元医疗费,剩余3万余元由张某垫付,工程公司未支付。经张某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后判处该公司赔偿张某医疗费3万余元,但该公司一直迟迟未支付,张某近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当前正处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尽量避免户外执行,减少人员接触。该院收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账户进行网络查询,并对其公司账户予以网上冻结。2月25日,该公司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因公司急需从银行贷款,请求法院解除银行账户冻结,同时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承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电话挂断后,该公司立即按要求将全部案款转账至法院账户。
自2月24日全面返岗以来,南谯区法院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36名被执行人进行了查询,并对有足额财产的第一时间进行网络冻结,共冻结金额317万元,通过微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联系当事人37次,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金额26万余元。(王中杰 王露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