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12条”,3月10日至11日,安徽省凤阳县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四个验收组,分赴16个乡镇(园区)对43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年度增收情况进行验收核定,为兑现村干部奖励做好充分准备。
据介绍,该县于2019年出台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12条”实施细则,致力于激励关爱保障村干部,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激励机制作为激励措施之一,将发展村集体经济与村干部报酬挂钩,对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益10万元及以上的村,经验收核定后,根据经营性收益年度增收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村干部一次性奖励,让村干部“干多干少不一样”,着力激励基层一线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验收组针对乡镇(园区)申报的43个村,逐村查阅“三资”账目、票据、合同协议等相关材料,对每个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进行成本核算、收益核定,并确定年度增幅及奖励兑现金额。预计全县43个村核定年度增幅361.66万元,拟兑现奖励53.86万元。(黄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