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丝路首页
一带一路国家级信息服务平台

新疆延长税收困难减免政策至年末

来源:新华社 责任编辑:唐云 2020-07-10 10:08:02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0日电(记者李志浩)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近日下发《关于延长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业等中小微企业,在免征3个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要求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实际减免租金的月份相应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治区财政厅方面表示,当前正积极推进此项工作,保障利民政策和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

同时,为继续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新疆及时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针对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自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电费时,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相关推荐
“十四五”时期新疆外贸进出口实现千亿级“四连跳”

围绕正在召开的2026年新疆两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1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新疆外贸进出口总额连续跨越2000亿元、3000亿元、4000亿元、5000亿元大关,2025年达5203.7亿元。

支持口岸贸易新业态发展 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口岸是“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国家先后赋予边境经济合作区、综合保税区、加工贸易产业园、跨境电商综试区、边民互市贸易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等八大贸易政策平台。

以金融向西开放为翼 助力“一带一路”新疆核心区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聚焦“一带一路”建设中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发展目标,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围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强化金融服务保障、深化跨境金融合作、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五大重点发力。